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省直管县(市)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直管县(市)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,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《省直接管理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决定赋予试点县(市)43项人社管理权限,并按照“先易后难、有序推进、成熟一批、赋予一批”的原则,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赋予试点县(市)首批24项人社管理权限,



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省直管县(市)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直管县(市)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,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《省直接管理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决定赋予试点县(市)43项人社管理权限,并按照“先易后难、有序推进、成熟一批、赋予一批”的原则,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赋予试点县(市)首批24项人社管理权限,